试论回族民间音乐
摘要: 回族音乐总体来说,包括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和现代音乐。回族音乐的形成和发 展与其民族的形成,发展,宗教信仰以及居住特点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本文 立足回族民间音乐做一简单的梳理和总结,使人一目了然。
关键字:回族 民间 乐器
回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个少数民族,它的先民虽来自中东和西亚伊斯兰国家,但在中国大地上生存繁衍了1500余年,其宗教,精神,思维,经济体系,社会结构,文化结构等,虽保留着一些伊斯兰国家的影响,但却是以中华民族的传统为主体的。回族和其他兄弟民族一样,勤劳勇敢,富有智慧,对祖国光辉灿烂的文化传统作出过应有的贡献。回族音乐也是我国灿烂辉煌的民族音乐宝库中的瑰宝。
回族音乐总体来说,包括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和现代音乐。回族音乐的形成和发展与其民族的形成,发展,宗教信仰以及居住特点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从公元十三世纪元代开始,中国官方文书中开始有“回回”的称呼,但一般多泛指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时专指回族,也有的将其分为缠回和散居回回。回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 分布最广的一个民族。由于回族居聚全国各地, 又讲汉语, 所以大部分地区的回族民间音乐与当地汉族相同, 形成“ 哪里的回族讲那里的话, 那里的回族唱那里的歌” 的状况。但在西北地区回族聚居的地方, 也还有一些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民歌歌种和独特的民族乐器。西北地区之所以成为全国回族居住最集中的地区, 其民间音乐形式了一定的民族特点, 是有其深刻地历史原因的。西北地区的回族民间音包括民歌和器乐两种体裁。按本民族传统的分类习惯, 民歌有花儿,山歌,小调,劳动歌曲,宴席曲,等品种; 乐器有三弦、竹笛、二胡、口弦、咪咪、泥哇呜等多种。西北地区回族民歌中的号子和小调和当地汉族民歇大同小异。宴席曲则是回族和当地信仰伊斯兰教的诸民族特有的歌种, 宴席曲是甘肃、青海一带的回族人民在婚礼喜筵上演唱的一种民间传统风俗歌, 又叫“家曲” , 其曲调优美婉转、节奏整齐, 音乐性质接近汉族的小调, 大致分为叙事曲、五更曲、打调、酒曲和散曲五个小类别。除打调外, 一般都伴有舞蹈动作。叙事歌的内容大部分是唱历史故事和爱情故事。
由此可见, 分散居住于全国各地的回族, 有共同的宗教信仰, 共同的心理素质和在某些方面大致相同的风俗习惯, 但在服饰打扮娱乐活动婚丧嫁娶等方面, 也和共同信仰伊斯兰教的许多国家和民族一样, 你有你的习惯, 我有我的讲究, 不可能完全一致。回族音乐的情况也是如此。我们只能把长期在各地回族中流传的歌种乐种分别加以调查和介绍, 才能进一步作分析研究得出正确的结论, 回族民歌的来源有二: 一是受伊斯兰音调的影响, 这和回族的族源和宗教信仰等是分不开的回族的先民来自中西亚伊斯兰国家, 受过伊斯兰音乐的熏陶, 伊斯兰教对穆斯林的生活有着比其他宗教更深的影响和联系。以前, 回族男子从小就要诵读古兰经和赞主诗词,他们的启蒙教育是从阿文和经文开始的在回族居住的庄点, 一般都有一个以上的清真寺。按宗教规定可食用动物必须送到寺上请阿旬宰杀; 在礼拜之前, 必须到寺上作宗教式的长浴¹, 这种沐浴教法上有严格的规定每个参加者都必须按规定步骤实行并在洗每一个部位时都要念诵规定的经文或赞词, 而这些经文和赞词大都是有音调的。至于每天五次礼拜中所需念诵的经文和赞主诗词就更多了。天主教和佛教的圣歌佛曲大部分是由合唱队或僧侣们组成的乐队来完成的, 信徒们是旁听者, 而伊斯兰教则必须在阿旬的带领下由信徒们自己念诵。因而说伊斯兰音调的影响在回民中根深蒂固一点也不过分。他们在即兴而歌、抒发自己的情感时, 会很自然地把所熟悉的音调揉了进去。这就是部分回族民歌在调式旋法、节奏等方面具有较浓的伊斯兰音乐风味的原因。
在回族聚居地区流传的民歌, 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回族民间歌手智慧和创造的结品, 虽然它们在音乐上或多或少受到临近的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音调的影响, 但有些己脱胎换骨成为新的歌种。如《牛佬佬调》、《宴席曲》中的某些曲调, 其结构和风格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民歌迥然相异, 它们只在回族中传唱, 在临近的汉族或其他民族中是不流行或很少流行的。回族民歌按不同的体裁和歌种分别介绍如下:
(一)劳动歌曲:
在回族中流传的劳动歌曲有:夯歌,渔民号子,船夫号子,场歌,牛佬佬调等,其中夯歌在各地回旅中都有流传, 与当地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的大同小异。海南岛崖县等沿海地区的回族从事渔业劳动的较多, 因而有渔民号子流传。甘、宁、青诸省区黄河、湟水沿岸,从前以木船和羊皮筏子为航运工具, 船夫多为当地回族农民. 因而船夫号子较为流行, 其音调高亢豪壮, 有浓郁的西北高原风味。西北回族人民在犁地、放牧或打场时为消除寂寞愁闷, 常信口咏唱一些歌调, 其音调高亢悠扬, 节奏徐缓悠长, 歌词无明确的主题, 多为表达情绪的语气词, 当地回族群众称其为《喝场调》或《牛佬佬调》。
(二)山歌:
在山区聚居的回族与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一样,喜唱山歌,其中一部分是交错流传的。 “花儿” 在文学上是一种格式较为固定的民间格律诗, 一般是两段四句式的, 前两句比兴、后两句写意, 上句为“ 三一三一三(或二、四) ” , 句尾较为自由下句为“ 二二一三一二” ,句尾一定要顿双字尾。句中和句尾常习惯加“ 啊、吧、者、嘛” 等虚词或“ 哎咳哟” 等语气同。因为是在山野即兴咏唱对答的山歌, 所以在演唱中常要加上“ 阿哥的憨肉肉” “ 我的大嫂子” 等称谓性的短句, 在“ 新花儿” 中因与主题无关, 常把这种称谓性的短句用实词代替。因而严格地说, “花儿” 的文学形式和音乐形式是统一的, 一般分为两段, 每段两个长句间加一个短句, 采用分节歌的形式反复咏唱。在演唱时因词意和情绪的需要, 可进行部分省略和重复, 在文学和曲式结构上形成多种变化。
(三)宴席曲:
是回族音乐中另已具有代表性的民间音乐,在婚礼喜庆中演唱,边歌边舞节奏平稳,回族歌舞《花儿与少年》就是由宴席曲加工改编的。宴席曲中还包括一种内容风趣诙谐的“打歌”,“酒曲”和以传说,故事为内容的叙事歌。
(四)小调:
回族民间流传的小调和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一样,品种繁多,思想内容和艺术倾向十分广泛复杂,一般有风俗小调,生活小调,叙事歌,儿歌。
回族的民间器乐总的来说是不很发达的, 因为中国伊斯兰教在宗教活动中从不使用任何乐器, 回族的节日和民俗活动一般都与宗教有关, 因而也受其影响。但这并不影响回族民间自娱性的器乐活动, 这种活动在城市则和汉族无多大区别, 爱好音乐的回族青年受着同样的音乐教育, 可以自由地学奏各种乐器, 组织各种形式的乐队。在农村, 回族的民间乐器活动受到的限制多些, 但仍有一些自娱性的民间器乐在流传。除有一些常见的民间吹管、拨弹、拉弦乐器在流传,包括古老的民族乐器。如:“ 口弦” “ 泥哇呜”( 埙) 、“ 咪咪子”
“牛角号” ( 角笛) 、“羊头弦子” ( 阮属) 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 回族民间音乐与社会生活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是回族人民在劳动和日常生活中抒发感情、消愁解闷和自我娱乐的手段, 但从社会行动的规范上来说, 民俗音乐活动基本上处于个别活动( 少数地区的花儿会是较为特殊的现象) 状态, 和宗教音乐活动的集体性是无法相比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历史原因虽是多方面的, 其中与某些教派对音乐的偏见和禁锢也是分不开的。但从其社会功能方面来说, 民俗音乐的普遍性和深入人心的程度, 以及其对民族性格和心理索质的影响来说, 又远非宗教音乐能够相比的, 这就是回族民俗音乐能够紧密地伴随着回族人民的劳动、生活、世代相传. 经久不衰的根本原因。
联系我们
学位论文:1157918155
2860401462
期刊论文:2860401462 1157918155
电话:张老师:1318979848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