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商业银行收费风潮
摘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都发生了转变,不再提供“免费午餐”,开始拓展银行的盈利空间,实现了服务收费尤其是中间业务收费。而由银行收费项目引发的储户与银行间关于银行收费问题的官司和社会各界关于银行收费问题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论文将从现今商业银行收费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出发,探寻我国商业银行的出路。
关键字:银行收费;收费障碍;商业银行出路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改革
1979年以来,关于商业银行改革的讨论一直在进行,从1987年至1996年,我国先后建立了11家新型的商业银行。在1995年我国颁布了《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其中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规定从法律的高度上确立了商业银行的法人地位,也为我国商业银行收费奠定了法律依据。
二、我国商业银行收费的发展及收费模式。
自2002年起,中国银行业服务的收费项目开始不断增多,据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统计,目前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列出的收费项目已超过3000种,而大大小小的收费项目,已经超过750种,7年时间银行收费项目竟增长了10倍。从银行的收费方式和内容来看,几乎所有银行都采取单方面公告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收费项目、金额和收费起始时间,收费主动权完全掌握在银行手中,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对收费项目都是自行商量定价。究其原因我国商业银行数量不少,并没有充分竞争,服务仍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与银行的垄断相应的却是银行收费的随意性。由于在我国收费项目大多要走听证会程序,而目前银行收费并不需要经此程序。
三、我国商业银行收费的依据
(一)、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是指银行通过收费方式向其客户提供各类本外币银行服务”, 规赋予了商业银行自主收费的权利,其收费正当合法。由此国内商业银行拉开向客户服务收费的序幕。
(二)、商业银行建设、使用和维护其营运网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成本会计的角度出发,收费可以明确成本归属,弥补成本投入,使银行有后续发展的资金。而且银行为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享受其提供服务的客户为其支付相应的对价,这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三)、通过对银行成本动因的分析,使银行认识对于小额账户、闲置银行卡的大量存在及客户频繁的跨行查询等占用了相当的系统资源,这些属于“损失制造者”,增加对这部分的收费可以减轻银行的损失或成本压力,而且可以引导资源的整合,提高系统运营效率及交易成功率。
(四)、商业银行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法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就是盈利。因此服务收费能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创新,丰富银行服务品种,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给予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空间和动力,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长足发展。
(五)、从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来说,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银行业实行收费制度。金融自由化浪潮不断侵袭我国的银行业,为了能与国际接轨,我国也应该给商业银行充分的自主定价权,对相关的服务进行收费。
四、我国商业银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费标准较低,服务收费收入占比重小,而且品种涉及的也比较少。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产品需求的拉动,商业银行已逐步转变经营理念,将中间业务发展作为实现金融工具创新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但因为起步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还有相当差距。目前,德国商业银行60%以上收入来自中间业务;美国花旗银行等20家大银行的中间业务占收入比重均在70%以上;英国最大的银行中间业务的利润能弥补全部支出的73%。而我国四大商业银行2005年中间业务占其全部收益的比重仅为:中国工商银行约为8.43%,中国农业银行约为17.3%,中国建设银行约为9.45%,中国银行约为13.5%,可见,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占得比重非常低。从具体内容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不仅业务量占总收入的比重偏低,而且品种较少,仅仅限于结算、代理收费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技术含量高的资信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和期货期权以及衍生工具类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没有开展。
(二)、定价机制还不够完善,定价方法不合理尚
有些银行定价政策不统一,分支机构拥有较大的定价权,致使同一客户同一类服务在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收费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银行定价决策机制不规范,行内部几个部门同时拥有一定的定价决策权,且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银行服务定价缺乏有力的信息系统支撑,无法提供大量的所需信息;再者目前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服务项目是依据“保本微利”的原则,银行对于一个业务的收费定价基于成本和利润核算。这种方法是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采用的定价方法,也是最常规的方法。但是,无论收费多少,都不应该只是银行业协商得出的结算价格,而应该经过严密论证,并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最后由监管机构对收费的适当性作出独立评估。
(三)、银行信息透明度不高,亟待加强。
虽然《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公开标志,调整收费标准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进行公告。但是,往往银行只在银行营业厅内摆放公告牌,在公告牌被撤之后,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使银行收费的透明度不高。银监会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须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四)、银行收费与服务质量不同步
尽管交易双方是以不同身份出现,但都是地位平等,应当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对客户的解释不够到位,缺乏对消费者的耐心解释和说明。现代的服务行业主要是依靠自身信誉、技术、人才、信息、资金实力等资源,通过向客户提供服务来赚取收入,优质的服务水平,会使客户感到物有所值,愿意且乐于付费。因此商业银行也应该引以为鉴,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五、我国商业银行收费的出路
相关的法律和国际的经验证明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合理性,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收费的问题上还存在很多弊端,这就需要我们从自身国情出发,找到适合的发展之路。
(一)、从国家层面上讲,由于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指导价由银监会和发改委共同制定,故政府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规范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相应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威信力,来稳定和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政策,保持其收费政策的稳定性。
(二)、从商业银行自身来讲,1.从国外银行的盈利模式来看,主要依靠的是中间业务,这也是未来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因此我国的商业也应该转变盈利模式,更加注重努力营造良好的中间业务发展和服务收费环境2.客户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银行开展任何活动的对象也都是针对客户,因此银行应该开展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有偿服务理念,并改进自身的相关服务,改善与客户之间的关系3.自觉遵守银行监督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整顿并精简收费项目,让消费者易于理解,并且对收费项目长久实行公开透明制度4. 建立有效的成本核算模式和管理系统,银行收费标准的制定要建立在客户盈利能力分析基础之上,并在银行战略目标导向指引下制订出来的一种价格策略。不同的收费标准意味着银行不同的客户目标、不同的利润与净资产报酬率目标。
六、结语
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已经结束了“免费午餐”,进入了收费的时代。近几年银行的收费项目也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性竞争,银行与消费者的争端等一直不绝于耳。怎样才能使我国的商业银行进入一个持续健康的发展轨道,是我们的目标。在当代又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责任,探寻银行财富快速增长背后的社会协同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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