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艺(经)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17-05-04 17:01 来源:博途论文网--专业论文发表 作者:博途论文
评定标准:农艺(经)师须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专业的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设计新技术开发项目;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解决;在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和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农经管理、农业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农艺(经)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农艺(经)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经)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
(二)参与完成新品种、新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2项以上;
(三)参与编写市(厅)级以上农业规程、法规和标准2项以上;
(四)作为主要参加者,制定本部门或本市范围内的农业生产、实验示范、技术推广等方面的规划2项以上。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为本县引进、示范、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工作中,承担一定工作;
(二)参加当地农作物、园艺作物良种推广,农业资源调查,科学施肥,农业节水,病虫害测报,技术咨询、培训,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
(三)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经)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以获奖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获县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
(三)参与完成推广农业新产品、新科技2项以上,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四)在参加科技兴农、技术开发、经营管理中,解决了较复杂技术疑难问题,取得一定成效(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五)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被当地政府采纳1项以上。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县级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
(二)参与制(修)订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并被采纳1项以上;
(三)取得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以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经)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撰写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或编写技术培训教材1项(篇)以上,并被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二)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作科技讲座1次以上。
八、附则
(一)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享受副省级待遇的地区;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三)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农艺(经)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四)项目或课题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本条件中规定的项目或课题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五)主持是指承担科研、科技成果推广或工程项目任务,从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全面管理到项目结束,在总结、鉴定、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组织、指导的第一负责人,参与是指项目鉴定(验收)报告名单中的技术人员。
(六)本专业省部级奖项指由农业部、省政府等颁发的科技奖和行业技术成果奖:科技奖为省科技突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行业技术成果奖为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省山区创业奖、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等。市(厅)级奖项指由市政府、农业厅等颁发的奖励。如:市科学技术奖等。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七)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
(八)论文是指本人独立撰写、发表的论文或本人执笔撰写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合著论文。
(九)本条件中要求的经济指标随生产力水平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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