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17-04-25 16:47 来源:博途论文网--专业论文发表 作者:博途论文
评定标准:水产工程专业工程师须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专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设计新技术开发项目;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解决;在提高水产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公开发表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具备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和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海、淡水养殖、捕捞生产、水产品制冷与加工、渔业机电、渔船设计与修造、渔港工程、水产资源、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
(二)参与完成新品种、新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2项以上;
(三)参与编写市(厅)级以上水产规程、法规和标准3项以上;
(四)参与制定本部门或本市范围内的生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良种繁育、技术开发等方面的规划3项以上;
(五)独立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工程安装以及技术支援工作1项以上;
(六)在产品或设备研究、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工作中,独立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及时有效地对组织协调生产环节的经验进行总结,编写、修改、完善本部门分管工作范围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得到实际采用。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为本县引进、示范、推广先进水产技术工作中,承担一定工作;
(二)参加当地水产养殖良种推广,新品种引进与改良、资源调查,养殖病害测报,技术咨询、培训,水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
(三)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县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参与省(部)级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在主研名单中);
(二)参加完成推广水产新产品、新科技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附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三)参加科技兴牧、技术推广、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解决了较复杂技术疑难问题,取得一定成效(附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四)获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五)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被当地政府采纳1项以上(附采纳依据);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制(修)订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并被采纳1项以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独立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不限第一作者);
(二)参与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或编写技术培训教材1项(篇)以上,并被采纳应用;
(三)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技术讲座1次以上。
八、附则
(一)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三)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水产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四) 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目。本条件中的项目为国家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会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五)主持、负责(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1名或分项目第1人。国家级项目与课题,参与主持、主要参与为前5名,技术骨干为6-10名;省(部)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参与为前3名,技术骨干为4-8名;市厅级课题,参与主持、主要参与为前2名,技术骨干为3-6名。验收或鉴定认可的项目、课题以报告和证书排名为准(前3名)
(六) 本专业市(厅)级科技成果奖项指由市政府、市科学技术局、省农业厅等颁发的奖励,如:市科学技术奖、市山区创业奖等。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
(七)国家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八)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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