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17-04-14 16:58 来源:博途论文网--专业论文发表 作者:博途论文
评价标准: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须比较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技术法规;具有解决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科研、技术创新、成果引进、吸收和转化等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独自发表或正式出版过具有本专业一定技术水平的论文或论著;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从事公路(含城市道路)、港口与航道、轨道交通及其附属设施或相关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施工、监理、养护以及科研、技术开发、试验检测、工程地质、技术咨询和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机动车、港口机械、船舶机械、筑养路机械和机车车辆的运用与管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以及运输设施和设备维修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轨道运输的运输组织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交通运输工程或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以及工程定额、造价等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规划、勘察和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了1个以上省级综合交通运输项目,或3个以上区域路网、通信网络、轨道交通、运输枢纽项目的规划;或参加完成了5个以上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通过评审;
2.参加完成了1个以上港口或内河航运项目的规划;或参加完成了3个水运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参加完成了3个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并通过评审;
3.参加完成了3条段以上或累计50公里高速 (一级)公路及配套服务设施,或4条段以上或累计100公里二级公路,或2条段以上或累计30公里轨道交通的地质勘察与岩土分析;或参加完成了2条段以上或累计30公里高速 (一级)公路及配套服务设施,或3条段以上或累计50公里二级公路,或1条段轨道交通项目的勘察设计,并通过评审;
4.参加完成了2座特大桥,或5座大桥,或3座隧道独立项目的地质勘察与岩土分析;或参加完成了1座大桥或特大桥,或1座长隧道,或2座互通式立交桥独立项目的勘察设计,并通过评审;
5.参加完成了10项养护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
6.参加完成了1个综合客运项目,或3个一般客运项目,或1个物流园区项目的勘察设计,并通过评审。
(二)从事工程管理、施工、监理、养护以及科研、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课题组研究人员,参加完成了3项市厅科技项目计划研究,并通过鉴定;
2.参加完成了1条段高速(一级)公路,或3条段二级公路,或4条段山区三、四级公路,或2项等级公路附属服务设施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或管理,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通过验收,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参加完成了1座特大桥,或1座长隧道,或累计1000延米以上大中桥,或累计600延米公路隧道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或管理,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通过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参加完成了50公里高速(一级)公路,或100公里二级公路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或管理,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通过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参加完成了2条段或累计50公里高速公路,或1座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管理;或累计30公里以上轨道交通设施的养护,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通过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参加完成了1项独立轨道交通运营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或参加完成了1条段轨道交通设施的施工、监理或管理,工程质量达到项目标准要求并通过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参加完成了1个港口或3个内河码头及航道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管理,或试验检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且通过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参加完成了2项大修、或4项中修养护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且通过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9.参加完成了1项省部级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3项市厅级工程定额、造价的编制或修订,并颁布实施;
10.参加完成了2条段或累计150公里高速(一级)公路,或2条段轨道交通的标志、标线、标识、隔离栅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或管理,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且通过验收,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从事机动车、港口机械、船舶机械、筑养路机械、机车车辆运用与管理、技术改造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了2项机动车(机车车辆)、船舶机械、港口机械、大型筑养路机械的技术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并已实施;
2.参加完成了1项大型筑养路机械设备易地转场的安装调试,经验收设备运转正常;或参加完成了2项筑养路机械的技术改造、设备配置、生产调度或维修养护,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参加完成了1个类别或3种类型固定港口机械、船舶机械的选型、购置、监造、安装与调试,并通过验收;或参加完成了上述机械的应用、管理与维修养护,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参加完成了2个类别固定港口机械技术规格书的编制或修订,或制定了4种类别货物装卸的工艺并已组织实施;
5.参加完成了1个类别机车车辆的选型、购置方案设计,或参加了1项机车车辆大修,经验收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从事道路、水路和轨道交通运输组织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满2年,并参加了1项省级区域、或2项市(设区市)级区域运输技术方案的设计、论证或评估并已组织实施,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满2年,并参加了2项大型运输组织设计、运输能力调配和调度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已组织实施,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满2年,并参加了2项港口运输技术方案的编制或实施;或参加了3种货类的运输组织,或3个泊位的生产组织调度,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完成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研究2项以上,并已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经济效益显著(附鉴定资料);
(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完成了科研课题研究2项以上,该课题已通过鉴定(以立项通知、科研成果、结项证书为准);
(四)获本专业国家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五)参与完成了省级工法的编制或修订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八、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交通运输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交通运输工程包括的主要子专业分别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机电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岩土工程、筑养路机械运用与管理、港口与航道、港口机械、船舶机械、机动车运用与管理、机动车检测与维修、机车车辆运用与管理(含轨道交通)、运输组织与调度、交通设施。
(三)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具有强制性(水平评价类)的执(职)业资格。
(四)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五)本条件中的项目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确定,大、中、小型工程项目,是按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执行。
(六)项目主要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主要完成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
(七)课题组成员分为主要研究人员和参加研究人员。主要研究人员是指组长、副组长和承担课题设计、方案策划与实施、研究力量协调和解决重难点技术问题职责的人员;参加人员是指承担相关信息、数据采集以及从事辅助性质工作的人员。
(八) 奖励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或被授权的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活动,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本条件所对应奖励项目,按照《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执行。不包括论文奖、征文奖等。省科技奖(5个子项);部级奖由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设立: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和中国铁道学会科学技术奖。获奖等级除中国公路学会、中国铁道学会增设特等奖(获奖额定人员为前25名)外,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只设置一、二、三等奖。以上获奖额定人员均为:一等奖前15名、二等奖前10名、三等奖前5名。 市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由设区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奖励,分为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厅科技成果奖,是指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
(九)经济效益认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的经济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税务部门或财务部门开具的证明。
(十)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及三大检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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